关于交往这个话题,已有许多精彩绝伦的文章;尤其是 Ralph Waldo Emerson 的《Friendship》以及 Niko Kolodny 的《Love as valuing a relationship》。初读时它们带给我的震撼依旧历历在目,因而值得我在起笔前就冒昧推荐。本文不在于给出实用的择友(偶)标准,而在于尽力刻画出我个人对交往的理解。然而我们总是有所选择地与他人交往,因此我们先讨论如何对他们进行评价。
如何评价同类
尽管当代社交规范要求我们悬置对他人的评价,但这并不意味去评价某人就是一件荒唐或者可耻的事情。 实际上,这一社交规范旨在规避我们了解他人前的先入之见以及逞一时口舌之快的肤浅言论。 正如存在主义的教条--“存在先于本质”--所言:人是在其存在中,也就是各种抉择中,去形成其“本质”(定义自我)的。 而且每个人从成长经验中都能够感受“自我”是流变的;作为一个虚构的概念,它统一的表象遮蔽了随处可见的不确定性以及难以调和的相互矛盾。 因此,使用偏见来看待他人既是不合理的,也是缺乏尊重的。而聒噪的口舌之快又大多是自娱自乐,此类肤浅无异于自我羞辱。 另一方面,只要我们对待他人依旧有好恶之分,评价便已然存在,只是可能尚未意识到或总结出一套标准罢了。
然而,即使我们已将评价他人这一行为去污名化,我们也没有必要去为所有人制定一套普遍的标准。 评价标准应该首先应用于自我评价,其次应用于同类。 如韩愈所言,“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好的评价标准应该激励自我不断进步、弥补不足,同时也能够欣赏到他人的独特与不凡之处。 所谓同类,就是那些我们有意去对比和参照的人。 嘲弄或谄媚,都是不论对象而滥用评价的后果,显示出了评价者的局限与自我贬抑。 虚荣与做作,则是对他人无谓评价的饥渴,并不假思索地迎合那些充满陈词滥调的浅薄回应。 评价事物,归根结底是在为它们赋予价值。我对同类的评价标准就是围绕着价值这一核心概念,而且与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念紧密相关。 具体来说,按照优先级顺序排列,这些标准由以下三个维度构成:贡献、审美和道德。
首先是贡献,即具体的、可以被共同理解的并且体现个体价值观念的实践。 我们将贡献局限为个体实现其价值观念的成果,是因为人不会因他一时的运气而赢得持存的尊重。 贡献的困难之处正在于它要能够被传达、被其他人(在具备适当的思辨能力和知识后)所共同理解。 因而一个人若希望其贡献能够最大程度上地被共同理解,其价值追求必须要促进人类种群的进步。 在我看来,人的社会性并不根植于社交活动对维持个体心理健康的必要性,而在于个体总能够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为人类种群发展做出贡献这一使命的召唤。 卓越的贡献必然要求一个人具有强大的意志,秉承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耐心,怀负着“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信念,“动心忍性”以达宁静致远。 因此,贡献才是评价自我以及同类最可靠的准则。 诚然,贡献的完成并非朝夕之间,但这不意味着贡献是遥不可及的假面装饰或虚无缥缈的自我安慰。 可以说,贡献这一评价维度深刻地启发了个体对生活意义的追寻。 只要一息尚存,个体的生命便是尚未完成的作品;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实践与创作都可成为贡献的原材料,毕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精神三变”之说,描述了个体对价值逐步深化的理解。 精神初次成形时,便无端地遭受既有道德视角的审视,但它以不屈的强健把重负视作快乐、将由内到外的服从臻至“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完美境界,从而成为骆驼。 既存的律令必定会从内部撕破它完美而和谐的表象,而即使跪下的骆驼也不会任由早已死寂的灰烬窒息其鲜活生命对腐朽的蔑视;它将变形为狮子,给事物烙上秩序与价值的印记,随时准备着捍卫其审美追求对精神世界不容置疑的统治权。 旷日持久的平静与积蓄酝酿了新生,哪怕精神荒漠里最严苛的君主也无法抗拒创造的喜悦对既有秩序的突破;狮子正是在此时遗忘了自身,成为婴孩而加入创作的轮回。 对价值的理解终将指向创作,因为没有一种意志可以忍受自己的消逝而无所留存。 而贡献便是既已完成的创作,是创作意志客观化后的栖身之所。
其次是审美,或言品味,也就是对何为美、何为优雅的理解。 事物本身没有意义,它们只是存在;如同花只是花,石头只是石头,是审美为它们烙上美丑的观念。 审美是将个体的价值观念强加到外界中,这意味所谓美的客观性只是人类种群所共有的那部分价值观念的外化。 人的表达能力参差不齐,对其自身的反思程度也各不相同,因而我们往往难以通过某人的自我陈述来了解他。 但审美却为我们了解他人提供了一条捷径,它那样轻松地跨过了出身、阅历与时空的障碍,让我们仅仅通过几句诗、数个乐章抑或遥远而不可追寻的只言片语而直达心灵深处的颤动。 深刻的共鸣正是这般朴实无华,它顷刻间融化掉了积年累月的孤独。 正所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只需审美观念的一次照面,便足以神圣化两颗长久如云漂泊的灵魂。 审美究竟如何成为评价同类的一个维度呢? 一方面,如果“绝对的自由”并非无中生有的呓语,那么它只能是审美自由,也就是个体赋予外界以不同价值的自由。 面对绝对的自由,个体又将在这“无何有之乡”中勾勒出何种面貌呢?既有鹏鸟的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亦有蜩与学鸠的榆枋而止却时则不至。 强健的精神保持开放的态度去眺望无垠的天地, 即所谓“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 但现实的一种可能是,许多人从外界因袭了太多价值判断,除非对其重构,它们终将成为浮云遮望眼。 另一方面,审美即是个体对世界的重构,其意识不可避免地被局限在其中,而这正构成了唯心主义的基础。 不凡的品味将带出独特的视角,倘若配以足够的表达技巧,必将极大地丰富我们对世界的感受。
最后我们来看道德,它们可以被理解为基于特定价值的观察视角。 其实这一评价维度并不太常用到;倘若一个人的贡献不足以让人尊敬,审美也平庸无奇,那这大概率就是个无趣的人了。 但人的成长是需要时间的,精神的变化中也存在着骆驼这一阶段,因此我们暂且对道德稍作评论。 道德并非事件或现象的固有属性,而只是对它们的解释视角。 许多道德的起源莫名其妙,与巫术的仪式一般毫无说服力;它们充斥着对生命活力的怨恨,必将被时代的发展所弃绝。 一种道德,只有当它经历了个体理性彻底的检验,才算做是可以被(该特定个体所)接受的。 道德的最佳审视对象是自我,它应当是用于磨砺自我的枷锁,而非戕害他者的工具。 不管一个人有多么精致巧妙的道德视角,我只在乎这些律令将其塑造成了什么样的人物,也就是说他表现出怎样的修养。 道德应该直接在一个人的行为中自然地流露出来,凡刻意自我标榜者都可能是十足的虚伪。 换言之,把道德作为一个评价维度时,我们更关心的是道德如何塑造个体,而不是道德视角的锐利或高尚。
其实这三个维度可以被自然地总结成一点:我欣赏拥有强大精神或意志的同类。 强大的意志并不仅仅满足于将其价值取向固定为一个观看世界的道德视角,它会用价值来重估外界从而形成一种审美观,并在持续的自我扩张中试图将这一价值客观化为贡献。 举例来说,追求力量的意志始终驱使着我,而它所代表的价值便是对生命活力的肯定。 这一价值取向让我因自尊而拒绝接受他人的同情,并同时把自己对同类的同情看作是对他人、同时也是对自己的贬低;而同情这一主题便属于是道德的范畴。 同时,因为生命正是在对命运不屈的反抗中才能凸显自身的强大,因而我热爱悲剧更甚于喜剧。 最后,即便自我超越终有限度,我也尽可能将知识与感悟传递下去;正因此,教师这一个职业带给我最大的满足便在于可以看到有人可以超越曾经的自己。 也可能是基于同样的原因,我热爱并积极参与开源社区。 我能做的贡献可能有限,但我总满怀热忱地将自身视作超人的阶梯,希望有人能够因为踏过(超越)我而变得更加自由、更加强大。 我同时也看到主导我自己的意志还有很多,他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譬如说对多样性的肯定或对艺术化现实的偏爱等等,但这些意志都不及追求力量的意志强大,因而暂且略去不提。 不少人评论说如今是一个虚无主义的时代,各种既有的神圣价值都已陨落。 那么在我看来,只有一种虚无主义值得推崇,那便是价值的废墟上去创造新的价值。
现在让我们讨论三种不同的交往。
日常的交往
在这一部分中我想要讨论的是那些不会触动自我感知或自我评价的交往。 当然,有些人可能过于依赖来自外界的看法而没有办法独立地进行自我定位; 这是一种相对不幸的状态,因为日常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带来被操纵的风险。 有些人,包括早些时候的我自己,会因为自恃过高、对肤浅交往的不屑或对灵魂共鸣的渴求而避开这些“无关紧要”的交往。 因此,我们首先来为这类交往正名,赋予它相应的价值。 不妨拿人类的经济活动做类比,因为利益往来通常是人际交往中被厌恶或诟病的部分。 有些人否认商业交流的价值,是出于一种误解,也是就“重农抑商”政策的出发点:贸易的本质是投机,商品交换并不能带来新的价值。 为了反驳这一误解,除了广泛提及的改变资源配置这一点外,我还想提及经济学一个很有教益的视角: 没有等价的交换,交易成本的存在会阻碍人们进行严格等价的交换;人们愿意交换是因为交换所得物的价值高于交换前的持有物。 因为商品的价值并不一定就是凝聚在商品上的劳动量,它也取决于稀缺性。 人们的主观估值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商品交换确实可以“无中生有”的创造出新的价值。 日常的交往同样如此,我们有了开始交往的意愿,就往往意味着这一层人际关系对彼此都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只是可能太微不足道或没有注意到而已。 另外,日常交往的潜力也不容忽视。它既有演变成友谊或爱情的可能性,也是社会合作、进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也不是所有的日常交往都有深化的潜力。 正如老生常谈所言,两个人的交谈可能形成友谊,但一群人的交谈就只有社交套路了。 尽管我们不能够过多贬低日常交往的价值,但也不要抱有太高的期待。
对于日常交往,正如上文定义所暗示的那样,我们应避免让他人改变我们的自我感知或评价,同时也应当克制自己不去侵入他人的自我。 我相信,这样一种期待更有利于交往的和谐与关系的发展。 既然我们决定了在此类交往中保持自我,那么就不要评价他人,因为前文所阐释的评价他人正是为了与自己形成参照。 衡量日常交往满意度的标准与其说是对方的道德水准,不如说是其修养深度。 因而,人不一定需要伪装或者树立人设才能够应付日常的交往;相反,提升修养后,每个人都能够自然地保持对自我的真诚。 倘若我们真的实践了这一观点, 就会发现日常交往中交谈本身不可能“产生”冒犯。 因为冒犯意味别人的言论影响了我们的自我感知,同时我们也用自身的道德视角来反击别人。 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检测标准,一旦感受被“冒犯”,我们就应该反思对这一交往的预期。
友谊
友谊已经是属于同类的交往了,朋友必定是那些经过了评价标准筛选的同类。 友谊中最令人向往或动容的,同时也是将它与其他交往类型相区分开的特性便是,友谊可以完全不受约束地向着审美化的方向发展。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遵循自己的秉性(价值取向)无所顾虑地将友谊发展成期待的形式。 事实上,也只有友谊,可以承载这种期待;而我们灵魂深处对交往关系最美好或最纯粹的期待也只有通过真正的友谊才能实现。 这意味着,友谊并不仅仅是一种对交往状态的描述,它同时也可以是一件具备欣赏价值的艺术品。 通常对于不同的朋友,我们真诚地展现自我的某一方面,这往往是那个在彼此志向(对自我可达成贡献的期待)或者审美追求上契合最深的一个方面。 友谊常常被比作是两颗灵魂的相遇与相知,其实这一比喻可以被还原成彼此身上怀有相同价值取向的两个意志(或者说两种精神)的相互承认。 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截然不同但彼此并不矛盾的价值取向,而深刻的友谊可以仅仅基于其中某几个价值取向。 因而,我们不必因为没有向朋友完整阐述或披露自我而遗憾,也不必对朋友的方方面面都追根究底。 在两颗心最接近的时刻,那无以言表的感动并非来自我们的自恋对彼此间那些相似点的认可,而是因为此刻同一的意志或价值正将我们的心灵当作自我呈现的乐器来演奏。 得益于人们独特的秉性,我们有机会见识到许多出众但不相似的友谊。 有“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的惺惺相惜,即便廖无音信仍旧沉吟着“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自我克制,宁可“相忘于江湖”也不愿困守涸泉去沉溺于“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深情;有“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的信义为先,策马终去而不留;有“闲闻足下迁,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荐鸾刀,漫之膻腥”的公开决裂,却仍旧在临死前以“巨源在,汝不孤矣”托孤;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情同手足而愿绸缪到生死,却终不免天各一方而哀叹“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因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如此迥异,所以不同友谊之间并没有太多理所当然的共同之处。 譬如说,旗鼓相当而颇受尊重的竞争对手,与其说是敌人,不如说是朋友。 所以说与一个朋友会发展出什么样的友谊,完全取决与彼此秉性的共通之处。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深刻的友谊终将把自身审美化(艺术化),与支撑其发展的价值(彼此相互吸引的原因)以及彼此对待关系的审美观念高度吻合。
友谊的另一特性就在于它是对等关系(爱情亦是如此),它可因某些核心价值的改变而于顷刻间倒塌破碎。 如果不是这等脆弱,友谊的高贵何在呢? 尽管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正是这一脆弱,这种想要从所尊重(爱)之人处赢得尊重(爱)的愿望,鼓励着我们不断超越自我,以配得上一份友谊(爱情)该有的光芒。 当一段对等关系破碎时,并不是有人背叛了我们,他们背叛的是我们对这一关系的期待。 你带给我的伤害我都可以原谅,可是我该如何去原谅你对你自己的损害呢,我那背叛的朋友? 如前文所论,我们看待对等关系的审美观决定着友谊的发展。 我不妨就此谈谈我个人对友谊的审美观,这些观念可能只影响我个人的友谊,并不是所有的友谊都会如此发展。 在我看来,朋友如同两颗划过天际的流星。 宇宙如此浩瀚、美丽而壮阔,在这一旅程中,我希望我不会停下、你也不要停,我们就这样一起划过天际。 友谊的目的是去创作一幅以无垠宇宙为背景的画卷:唯有你我都璀璨夺目,才不负此生相遇的契机。 我肯定生命的价值,坚信人之为人就在于其能够通过面向未来的抉择去更新对自我的定义。 人永远处在去存在的状态,为其能够成为其所是而行进着,而所有其余存在物都只是一般地存在着。 既然我积极地肯定着自我的变动不居,即便此时正处于原地踏步甚至向下堕落的状态,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在每一次再见朋友时都将其看作全新的人呢?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正是我们对待朋友的一个基本原则。 然而,即使朋友之间往往存在着诸多的共同点,他们之间深刻的感情也绝非基于彼此的自恋。 自恋只是一种对他人的物化,而朋友之间的感情则是用于解释爱之理性内涵的最佳范本。
对一个人的爱,其实是对彼此间关系的珍视(Love as valuing a relationship),这便是爱的理性内涵。 我们常常会被不少人表达爱意所伴随的强烈情绪所误导,进而认为爱必定伴随着盲目的意图或者它本身就只是一种剧烈的情感体验。 事实是,爱永远意味着具体的行动。 许多人在对他人表达爱的时候同时渴望着对方能够给出相同的回应,这尽管是正常的,但我们却不能够把这种渴望等同于爱本身(想想看,这是多么荒唐的谬误啊!)。 这种对回应的渴望,如果不是单纯的调情或着相互配合的表演,那么它其实是一种对彼此关系状态的困惑。 这里所谓的困惑,是指个体无法确认彼此对他们的关系是否有着相同的认知、感受或评价。 在稳定且和谐的交往关系中,双方对彼此间的关系状态是有着一致的认知与评价的。 不一致的情况当然会有很多,为了避免困惑,我们就需要保持耐心并且适当地根据现实调整自己的认知。 有了对彼此间关系的一致认知后,譬如说子女理解了父母对自己的牵挂而不再感到莫名其妙,抑或情侣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再或者朋友用江湖之间再重逢的约定代替了天涯相随,我们才能看出爱的理性内涵:那些称得上爱的行为总是可以被人的理性所普遍理解。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出于爱而付出时,他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任何一个人,只要处于和他相同的位置,拥有对某一关系同样的感受或认知,那么这个人就会为了这一关系而做出与他相同的付出。 事实上,我看到自己以及许多人都对关系有着敏锐的认知与准确的评价。 他们能够出于内心真实的感受而毫不犹豫地为他人的利益而行动,能够在关系破碎的前夕嗅到彼此间的尊重或善意竟已不复存在。 然而人并非时刻都能面对现实,有时宁可自欺也要把某一关系抬到它远没有到达的高度。 这种非理性的盲目与固执应当得到善意的理解与包容,它们是人类感情世界里绝望的哀鸣。 朋友之间的爱正是体现前述理论的范例,因为友谊之中往往没有卿卿我我的亲密来干扰我们对关系的认知,而且友谊中爱的表达也常常专注于行动而非浪漫的铺陈或夸耀。 因为友谊可以无拘无束地朝着艺术化的方向发展,所以在它最为极致的状态下,人可以感受到友谊之爱是人性与神性(或言真善美)的统一。 上述理论可能会遭受如下质疑,即我对爱的阐释实际上是对一种关系抽象或理想化的爱,是对具体的人的一种忽视。 这一指责认为爱一个人和爱同这个人的关系是互相排斥的,所谓的爱必须以人作为单一且确定不移的客体。 首先,我认为这其实涉及到对爱这个词的滥用。 当我在前文讨论爱一个人时,我将爱限定为行为,从而在这一情况下,“爱”这个词很难被其他词取代。 而当人们说“爱同这个人的关系”时,这里的“爱”却可以被替代为欣赏却毫无损失其内涵,因为它只是指代着一种评估态度。 另外,我不认为爱一个人和爱同这个人的关系两者是相互排斥的。 为什么我要为爱的客体加上这种不合理的唯一性呢? 实际上,相爱的人通常也十分欣赏他们之间的关系,为其感到由衷的喜悦或满足,那么这一假想的相互排斥又有什么现实的依据呢?
最后,我想对朋友间的信任这一话题稍作分析。 由于日常语言的模糊性,信任的对立面并非不信任,这可以通过如下两点来说明。 其一,对许多人,我们事实上既谈不上信任也谈不上不信任。 其二,在谈论信任某人时,如果不同某个具体的任务或承诺相联系起来,我们所表达的更多是一种情感态度,并且这一态度通常可以被其他描述所替代。 笼统地说一个人值得彻底的信任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并不会将所有事情都托付与他,而且我们也不会允许自己这般完全地丧失自主性或者独立性。 排除情感态度,我们可以发现,信任或不信任某人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我们期待他去完成一个特定的任务或兑现某个允诺;而不信任的情况只是对应着我们预估他无法满意地完成所托之事罢了。 现实情况是,我们并非对所有人都有这种期待,故而不能够将不信任作为信任的否定。 这在友谊之中是很常见的,有时我们只是希望自己去完成某事或者认为将某事托付给另一个人更有效率; 而这绝不意味我们不信任未将该事托付给他的某个朋友,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让他去完成该事的期待。 评价朋友不值得信任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因而我认为如上澄清是有必要的。
爱情
在友谊部分关于爱之理性内涵的阐释对爱情依旧成立,但人们往往感受到爱情带有不容忽视的非理性成分。 理清这些非理性成分将有利于我们对爱情的理解与定义。
爱情中最容易观察到的非理性便是动情,而动情也不过是发情这个词较为文雅的说法而已。 当然,动情这个词看起来没有发情那么被动,但实际上相差无几,因而在下文中它们二者是等同的。 尽管动情这一特征在爱情中如此明显,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意识到它的存在,而坚持着许多无望的求偶行为。 动情是人作为动物时的特征,它遵循的是人类繁衍后代的生物规律。 而理性则更多是人类与环境交互的工具,是以人的自我保存为目的。 因此动情通常是非理性的,正如对自然界的许多生物而言,繁衍后代比自我保存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然而正因为动情是动物特征,所以它可以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而得出许多统计规律。 比如说,我们可以从 David M. Buss 的《Evolutionary Psychology: The New Science of the Mind》看到人类择偶以及求偶行为的许多共同点。 了解相关规律是有必要的,根据它们来进行调整自我也是十分理智的行为,当然这些知识其实早已遍布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人类除了繁衍还可以许多其他的追求,它们完全可以具有远胜于繁衍的优先性,这正如许多动物不能够一年四季都发情一样。 因此不想谈恋爱是完全正常的状态,一个人可能面对所有的求偶都无动于衷。 出于宗教或者文化的原因,人们可能会贬低人作为动物的特性,而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偏见。 人类动情的理由或动机是不应该被污名化的,它们与许多所谓“高雅”的审美追求并没有太多的本质区别,大多都是基于对生命活力的肯定。 在爱情中,基于性选择的相互欣赏与基于某一理性价值观念的相互欣赏,并没有高下之分,不过是当前的文化视角有意拔高了理性而贬低了生物特性而已。 须知动情和性欲冲动是不同的概念,就对动物的观察而言,有时性欲冲动(激素作用)只是帮助它们在求偶过程中有更好的表现而已。 如果性欲冲动有时只是为求偶行为所做的准备,那么人们是如何判断其是否动情呢? 可能最通常的状态便是“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了(幸好《诗经》文风朴素,否则我们都很难找例子了)。 但似乎有些人的发情可以被外化成性癖,不清楚也不曾了解,故暂且略过不谈。 友谊通常基于理性的价值观念,而爱情则同时也基于动物性视角的评估标准。 因此,动情可以算得上是建立关系的捷径,这使得爱情常常比友谊发展得更快。 而且只因动情了,爱情才变得必要。
在爱情中,关系或联系如何形成并不太重要,重要的还是它可以如何以及将如何发展。 于是我们触碰到了爱情非理性的另一源头:我们从文化或历史中继承了太多对爱情的期待。 不同的期待形成了不同的爱情范式,有些范式完全是不现实的,且许多期待甚至是彼此矛盾的。 因此,倘若我们粗心大意地谈论爱情,定会常常感到非理性的重负,而这也正凸显了友谊的自由。 能够摆脱这些既有期待的爱情是自由的,而拥有一致期待的情侣是幸运的。 但相反的情况却也经常发生,一个人可能直到因失望而痛彻心扉才看出其对爱情的期望。 许多人确实会同时持有自相矛盾的期待。 譬如说,既相信爱情是“没有未来的孤立片刻”,又执着地追求着白头偕老的“真爱”; 既希望情侣之间彻底坦诚,又认为善意的谎言更顾及对方的感受; 既认可爱情是基于自由的选择,又期盼对方愿为爱情妥协自我; 既宣扬享受当下,又忧心未来不可期…… 或许坚守绝对的准则便可以避开自相矛盾,但人正因为如此才会遭受命运的捉弄。
所谓不抱期待的爱又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这应该是指一种摒除偏见、避免干涉并满怀好奇地去试图了解并接纳一个人。 其中的期待是指对对方有所回应的期待;美好的相遇可以就此开始,但它似乎也对彼此的关系仍有着微弱的期待。 所以为何不直接摒弃所有的思考,像看待河流、树林或云朵一般看待另一个人? 思考意味着不理解,不带观念地看待自然已是相当困难,我还真是好奇忘记对人的所有观念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那大概就是天人合一的心境吧,即所谓“永结无情游”。 然而终究只是因为动心了,所以无法全无期待。
回到关于爱情的哲学思辨。 爱情中的许多问题要么来自于对关系状态的错误认知,要么来自于对友谊的忽视。 如前文所言,爱的行为是可以被理性所解释的,它始终是基于对彼此关系状态的认知或评价,也就是口语中常说的感情深度。 关系的建立确实基于(审美性的或者动物性的)价值的认可,但并非这些价值决定了爱的行为。 相互吸引的人可以因为对建立或培养关系的漠视而永远感知不到对方的爱。 同时,人可以因为关系的存在而为对方的某些特性赋予极高的评价。 这就如同很多小孩都可以同等地如同天使般可爱,但一位母亲会认为她的孩子比所有其他小孩都更可爱。 也就是说,评价并不催生对人的爱,实际上那般产生的爱大多是一种把人物化后的结果;相反,出于爱,人会对其所爱更给出更高的评价。 不确定对方是否爱自己,其实际含义是没有办法就彼此间的感情形成一致的认知。 如果我们将爱还原成行动,并准确评估当前的关系状态,那么我们就不会陷入关于爱的无望哲学争辩,也会更加在意对彼此关系的珍惜与培养。 恋爱中的许多问题放在友谊的框架中讨论会变得更明朗,唯有这样,“爱”才不会成为相互操控或博弈的工具。 情侣间的爱不能够是对他们作为朋友时应怀之爱的否定。 必定只有是可疑的爱,才会让我不去追求作为朋友时彼此都肯定的自我超越,才会让我不再平等地尊重对方,才会让我忽略对方的自主性(其具有做出符合自身利益之抉择的理智与情感动机)与主观性(其具有独立于我之所想的情绪感受)。 最后,我还想说爱情也是一种对等关系,其退化与消逝(彼此不再相爱)都是正常的;人是会改变的,我们对爱情的信心应该基于既有的感情深度,而不是长期相处后留存下来的偏见。 一段关系究竟被定义为什么并不重要,对方想要知道的只是我们有多珍视这一关系,而这也恰好是爱的理性内涵。
现在让我们来谈论性这一话题,它常被当作是爱情的特有刻画。 除非一个人能够等同地将性之于爱情视作网球之于友谊,否则他是无法做到性爱分离的。 性与网球的核心区别在于,人类文化为性行为赋予深刻的象征含义。 人类的许多行为都是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且人类早已自然地适应这些象征意义而无法将其剥离开来。 对不同人来说,性行为有各种不同的象征含义,那么,是哪一种含义让其与爱情如此密不可分呢? 性对于增进彼此在知识意义上的理解并没有太多帮助,因为借助性我们只是了解到了对方的一些隐私,而这些知识其实对很多关系来说都无足轻重。 我认为,性在爱情中其实象征着对另一个人有更进一步了解的意图。 也就说,性本身不带来实质上的深入了解,但是它象征着深入了解的意图,正如词语可以指代无限可能的存在物,但它自身只是作为语言的一个元素存在而已。 爱情中的性是一种仪式,一种对彼此当前关系状态的纪念或庆祝行为。 而对不值得庆祝之物的庆祝,只会带来性的空虚与无意义。